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标 题: 关于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5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2024]2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研究国债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24]4号)及区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2024JZB0052号)文件精神,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3-350111-04-01-252003)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对晋安区汤斜溪、汤斜溪支流、马沙溪、新店溪、解放溪、厦坊溪、崇福寺溪、杨廷溪的沿线驳岸、河床及其他附属设施的修复。本项目共涉及8条河道。修复总长度4454米,其中修复汤斜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699米,修复汤斜溪支流驳岸、河床、栏杆等设施共422米,修复马沙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15米,修复新店溪驳岸、河床、栏杆等设施共39米,修复解放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454米,修复厦坊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45米,修复崇福寺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380米,修复杨廷溪沿线栏杆共2400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6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5.98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5351万元,基本预备费31.48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关于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资金来源证明函》,所需费用由我区水利水毁山洪沟城乡供水及监测项目国债资金列支。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落实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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