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2-02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园所改造提升项目(含大名城分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4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3
- 有 效 性: 有效
你园《关于审批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园所改造提升项目(含大名城分部)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发[2023]72号)、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文件(榕晋教[2024]7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园所改造提升项目(含大名城分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园所改造提升项目(含大名城分部)(项目代码:2401-350111-04-01-862778)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环南路5号、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68号大名城小区内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对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总园及大名城分部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423.6平方米(其中总园3974平方米,大名城分部3449.6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园及大名城分部的土建工程,景观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9.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8万元,预备费4.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幼儿园自有资金列支。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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