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1-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1-04-21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1〕11号
- 发布日期: 2021-04-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规范二次装修垃圾处置行为,加强我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04-350111-04-05-281904)。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3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940平方米。拟建设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暖通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及景观等。该项目日处理建筑装修垃圾1000吨/日,年处理装修垃圾量30万吨/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0038.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326.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67.46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3609.65万元),基本预备费914.6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99.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0.87万元。
资金来源:根据区十二届政府2021年第七次常务会议【2021】10号的会议要求,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运作,具体采用BOT模式。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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