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0-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0-03-24
- 标 题: 关于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康城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0〕6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康城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康城二期)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50111-48-01-01426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涉及总建设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弱电、市政道路、房前屋后绿化修缮、围墙和大门、停车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环卫设施、区间道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雨污管网、信报箱和公告栏、拆除小区内违法建设、清理架空层废弃杂物和小广告、实现物业长效管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06.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88万元,基本预备费60万元。
资金来源具体为:1.小区环境、建筑物、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整治资金,市财政按区财政审结价的50%予以补助,区财政承担35%、街镇承担15%。2.设计费、监理费由区、街(镇)各承担50%。3.预算编制费(造价咨询费)、控制价及结算审核费、招标代理费、抽样检测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街镇100%承担。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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