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0-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0-03-09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0〕4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
你院《关于请求审批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缓解公共卫生资源紧张局面,加快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区域社会事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50111-84-01-001402),具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鼓山镇卫生院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以西、福马路以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选址用地面积约18262㎡,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一期新建一栋五层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7000㎡。拟建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以及院内生活设施等;二期拟建病房大楼面积为35000㎡,保障系统、病房、手术室等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8亿元,建设用地费2.2亿元,设备设施费用约2亿。项目建设资金鼓山镇出资500万元,晋安中医院自筹500万元,市级“双提升”工程资金补助500万元,其余部分由晋安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64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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