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19-0008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9-09-12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供销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19〕73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9
- 有 效 性: 有效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供销宿舍)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2020年晋安区新店镇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供销宿舍)。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供销宿舍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涉及小区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包含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整修路面、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完善环卫设施、整治完善停车设施、修缮小区围墙大门、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小区绿化、完善小区信报箱和公告栏、建设集中通讯等弱电管线、拆除小区内违法建设、清理架空层废弃杂物和小广告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9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为:小区环境、建筑物、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整治资金,市财政按区财政审结价的50%予以补助,区财政承担35%、街镇承担15%。设计费、监理费由区、镇(街)各承担50%。预算编制费(造价咨询费)、控制价及结算审核费、招标代理费、抽样检测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街镇100%承担。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