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时间:2023-01-18 11:52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http://www.fzj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01;电话:836408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历年累计公开74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级财政预算1条,本级财政决算1条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晋安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年共受理12345群众来电问题  16件,办结16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22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7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逐级审查,依法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晋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加强了制度建设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实施政府信息的审核、修改和发布,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熟练系统操作,提高业务水平。

  2.持续加强政策文件规范化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和实际效果,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3.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统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晋安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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