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时间:2022-01-07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http://www.fzj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01;电话:836408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历年累计公开73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级财政预算7条,本级财政决算6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条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晋安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年共受理12345群众来电问题  28件,办结28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21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7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我局印发《晋安区财政局三审三校制度》《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种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加强了制度建设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实施政府信息的审核、修改和发布,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一定偏差,虽然将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但有时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财政重点领域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3.网站信息整体上更新量不足,一些栏目更新内容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4.工作人员和宣传队伍水平有待提高,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虽然按照区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信息公开,但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及公众期盼,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实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局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要求。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把控。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保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从源头抓起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统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类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要求,及时做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的宣传工作。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我局牵头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2021年,我局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年度公布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并督促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我局暂没有涉及相关内容。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社会公众、企业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等。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作为附件同步上传至网站公开,便于群众获取。我局开设财政专题,设立“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各项政策”等栏目,对新出台的文件予以及时公开,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严格信息保密工作,所有信息均应通过“三审三校”后方可公开。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我局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化改造,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暂没有涉及相关内容。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我局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学习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按照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每年的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