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开。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01;电话:836408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及保密审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为推动晋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我局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公开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财政专栏等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20年依托晋安区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6条,历年累计715条。此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信息、财政专题信息、监督检查类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二是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群众的各类意见、疑问;三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文件。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数量为0。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45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份,历年累计7条。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做好“财政专题”更新维护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实行同步发布,对新出台的文件予以及时公开,方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于12345投诉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中,将近三年来“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予以公示,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时动态更新财政管理信息内容,以供公众查阅。工作中加强对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强化督促和指导,确保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录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所有信息在公开前,严格保密审查,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紧紧围绕省、市、区财政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根据“三定”方案,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梳理出财政预决算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全面梳理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对外发布,对于到期的文件予以废止。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次做好保密审查。
4、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我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要求,我局严格遵循《晋安区财政局局权责清单》精神,共梳理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4条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条。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目录内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2 |
0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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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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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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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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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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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一定偏差,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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