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143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01;电话:8364084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年度财政总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信息。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及时在晋安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利用网站对政策进行解读,加强财政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涉及到财政工作的,利用网站主动回应,发挥好网站解疑释惑作用。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舆情掌控,及时、全面、正确地答复市民的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晋安区政府、晋安区财政局网站的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财政信息。2、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晋安区财政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在行政服务中心会计证窗口设置办事流程。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等,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并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条例》、《办法》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中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材料在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通过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加强财政资金的公开力度,方便公众访问。在区机关大院公告栏和本局政务公开栏发布财政信息,做好政务信息的对内、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历年累计678条。
(二)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类信息、政府采购类的信息,监督检查类的信息等。
(三)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一是通过“福州晋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区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财政信息。
(四)2016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4条,历年累计数为4条,受理方式均为信函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按《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按时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不予公开”的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福州市晋安区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历年累计数4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1件。行政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结果为: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解决的问题,如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及公众期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8 | 67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8 | 67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 | 3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4 | 4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1 |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二O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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