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直部分单位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6-11-07 15:51
文 号:榕晋政办〔2016〕120号
成文日期:2016-11-04
发布日期:2016-11-07
有 效 性:已废止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直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规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规范后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1.晋安区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清单
2.晋安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3.晋安区区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
4.区直其他单位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清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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