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端午节期间龙舟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5 17:08

各村(社区)、龙舟协会:

  端午佳节期间组织龙舟赛事活动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加强民间龙舟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晋安区文体局的工作部署对我镇各村(社区)、龙舟协会开展龙舟活动要求如下:

  1、要高度重视。各村(社区)、龙舟协会要成立龙舟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龙舟活动和赛事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执行,加强重点水域和重点人员的巡查指导,尤其是加强应急、医疗等保障措施,确保群众活动安全。

  2、加强组织和指导,各村(社区)、龙舟协会要加强对危险性项目的指导工作,特别是民间类的龙舟活动。活动河道要科学规范,群众观看区域要合理引导。要预先摸排勘测,提前排除安全隐患。凡是有龙舟下水的村(社区)必须向镇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备,并做好工作预案。

  3、加强安全意识。各村(社区)、龙舟协会要严格遵守水上安全保障规定,凡参与龙舟训练及赛事活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会游泳,穿着救生衣,严禁易燃易伤人物品上龙舟,杜绝未成年人上船划龙舟,所有参与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加强引导宣传。各村(社区)、龙舟协会要加强参与和观看群众的引导和安全教育工作,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人群拥堵和观赛秩序混乱。

  鼓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来源:晋安区鼓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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