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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山镇侨情和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鼓山镇     发布时间: 2019-02-23 15:11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各村(社区):

  为贯彻省、市、区委统战部工作部署,全面掌握我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眷属及同乡社团基本情况,进一步夯实对海外及港澳晋安籍乡亲联络工作的基础,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凝聚侨心侨力,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在全镇开展侨情和港澳乡情调查,建设动态管理的侨情数据库。

  现将《鼓山镇侨情和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鼓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

                                                           鼓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鼓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

  鼓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统战部和省、市、区委统战部工作部署,全面掌握我镇海外华侨华人、出国人员、港澳居民、归侨及其侨眷基本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进一步提升我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在全镇开展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建设侨情与港澳乡情数据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镇侨情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建立健全全镇侨情数据库,为党委、政府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更好地开展为侨服务工作,进一步涵养侨力资源,实现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侨力资源优势,让更多的海外乡亲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幸福新晋安建设中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调查对象、范围、内容

  (一)调查对象:鼓山籍海外华侨华人、出国人员(含留学人员)、港澳居民、归侨及其眷属,以及晋安籍乡亲为主的华侨华人、港澳居民组成的各类团体等。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三是1979年以后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四是海外华侨华人新社团及香港、澳门新社团。

  (二)调查范围:包括全镇各村(社区),并延伸至国(境)外。为保证不重不漏,本次调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调查单位,对全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进行全面调查。

  (三)调查内容: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通过四张入户问卷调查表采集信息,分别是《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入户问卷调查表》、《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一(海外华侨华人、港澳社团情况)》、《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二(重点人士及其子女情况)》及《港澳榕籍乡亲信息采集表》,由镇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统一标准印制。电子表可扫描纸质表二维码下载后,刻录到调查专用计算机。

  三、调查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调查工作,主要采取村居(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镇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村居(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

  本次侨情调查工作从2019年1月开始,2019年9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建队伍,加强培训(2019年1月)

  1. 动员部署。2019年1月,我镇对村(社区)进行了侨情宣传,摸底。各村(社区)应相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推动落实本次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

  2. 成立机构。成立鼓山镇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村(社区)相应成立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组建调查队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员队伍。并根据本地人口、侨情分布综合考虑海外分布及姓氏、族谱、调查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划分调查片区并配备调查员。调查员岗前需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调查证件[由区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全市统一模板印制],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调查队伍原则上应该由调查负责人、调查联络员、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组成。具体设置及人数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调查负责人:由村(社区)统战委员担任,统筹调查事宜,掌握调查的时间进程,确保调查的质量等。

  调查联络员:由镇统战办工作人员林秋香(电话:13959193837)、王萍(电话:18359101691)担任,负责做好与区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联络;村(社区)的专(兼)职统战侨务干部负责与镇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联络,并对所辖村居(社区)的侨情调查工作进行指导。

  调查指导员:一般由村居(社区)负责统战侨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具体负责调查方法的指导、调查质量检查等工作。

  调查员:由基层统战侨务骨干或个人素质较好的村居(社区)志愿者担任,主要承担村居(社区)调查和入户调查任务。调查前必须对调查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填表说明,熟练掌握调查方法;调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员联系,取得帮助和解决。

  4. 调查培训。2019年1月中旬市里将召开全市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业务骨干培训会议,区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及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统战干部参加培训。区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应组织召开全区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业务骨干培训会议。

  5、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侨情调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调查工作。

  (二)调查摸底、入户登记(2019年1-5月)

  其中2019年3月底前完成港澳乡情调查并汇总上报,2019年6月底前完成侨情调查登记。

  1. 调查摸底(2019年1月16-31日)。在侨情入户调查和村居(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村(社区)对辖区内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州市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州市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2005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外事、统计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镇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村居(社区)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2005年调查相比有减少的,镇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

  2. 入户调查(2019年2月1日-3月31日)。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市调查办统一印制的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村(社区)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入户问卷调查表》及《港澳榕籍乡亲信息采集表》。二是镇侨情调查工作小组组织所属村居(社区)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村(社区)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二(重点人士及其子女情况)》。三是镇侨情调查工作小组组织所属村(社区)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村(社区)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一(海外华侨华人、港澳社团情况)》。

  3. 督察指导(2019年3月1日-5月15日)。镇成立侨情调查督导组,加强督察、指导,入户调查登记结束后,组织督察组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差错应重新入户核对,并予更正,确保调查质量。

  (三)汇总统计、验收、上报(2019年9月15日前)

  1. 各村(社区)于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港澳乡情汇总、统计,并报送镇委统战办。

  2. 各村(社区)于2019年5月22日前完成侨情调查汇总统计和纸质表、电子表验收。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村(社区)组织自查、初验,镇调查办为验收主体,负责全面验收,对调查质量负责。

  调查纸质和电子表格验收合格后,于2019年6月22日前报送镇调查办。调查资料以村(社区)为单位分类装入不同的档案袋,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把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督促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调查办公地点、专用设备;协调公安部门提供户籍档案、出入境数据,协调档案部门提供前几轮侨情调查档案,协调有关方面提供族谱、侨史资料等其他材料,为调查摸底、填写基本信息打好基础。各村居(社区)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成立调查小组,选齐配强调查员队伍,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调查工作。

  (二)依法开展调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调查以外的目的。

  (三)讲究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请求协助调查,需讲究方式方法,遵守外事纪律。

  (四)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调查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在调查表上亲笔签名。调查完成后,各填报单位要在调查表上盖章。各级调查领导小组对本级调查数据质量负总责,要加强督察、指导,把握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加强经费保障。调查所需经费,由镇负担,要按照侨情调查工作需求,落实好侨情调查所需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所需购置的办公设备、培训费、核录费、调查人员劳务补贴等,不足部分据实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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