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鼓山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8 15:09
 各有关村(单位),镇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我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鼓山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一、成立鼓山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林  华 (鼓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叶  彧(鼓山镇副镇长)

  副  指  挥:林锦云(鼓山镇人大主席)

  陈  李(鼓山镇党委副书记、开发区管委常务副主任)

  郭尔震(鼓山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陈能椿(鼓山镇党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

  卢  实(鼓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向晖(鼓山镇党委委员)

  林志威(鼓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  亮(鼓山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陈传胜(鼓山镇副镇长)

  贾云朝(鼓山镇副主任科员)

  陈  炜(鼓山镇副主任科员)

  成    员:何祥养、李锦华、林  城、董美中、王国平、肖泽瑜、林生顺、周  军、林旻蔚、肖世昌、刘景东、陈  权、孙金水、许展翔、董正寿、潘  银、林庭炜、赖建彪、陈  键

      二、强化应急扑火队伍

  1、4月5日—4月7日为扫墓高峰,各村两委干部在镇包村领导的统一调度安排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保安270人分布在各村林地巡逻,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宣传监督,各村包村领导负责对保安人数清点和指挥,机关干部和各村工作安排如下:

  远东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郭尔震、汤成忠;远西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陈传胜、郑国华;远中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贾云朝、林晓东;保安30人(其中远东村10人、远中村10人、远西村10人);

  东山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林锦云、徐东海;潭桥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林志威、黄  勇(三产);园中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王亮、林  拯;横屿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包村领导:陈炜、庄圣发;保安120人(其中东山村20人、潭桥村35人、园中村35人、横屿村30人);

  埠兴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陈李、陈祺;洋里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陈能椿、郑本焰;樟林村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卢实、陈黄勇;鳝溪农场山头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潘向晖、陈慧;保安120人(其中埠兴村20人、樟林村20人、洋里村50人、鳝溪农场30人)。

  各村组建一支由20人组成(包含全体村两委)的扑火队,配备三号扑火工具10-20把、柴刀10把、灭火弹2箱,灭火物资随人员配备在一线山头,密集巡查掌握动态,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做好扑灭处置工作。包村领导携带对讲机与包村干部在一线督促好各有林村森林防火工作,以上人员遇情况快速反应,通讯畅通,保证召之即来,迅即能动。

  2、镇政府组建一支由森林消防队员(11名)、镇联防队员及城管队员组成的50人应急扑火队,随时待命,并配备三号扑火工具100把、灭火弹200粒、柴刀200把、水箱30个。

  三、加大宣传教育广度

  1、沿山各村(单位)要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刷新森林防火标语牌,张贴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做到进山路口都有牌、明显路段不漏牌,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纵向到,横向到边。

  2、沿山各村要在主要进山道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站,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彩旗,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广泛发放,做到人人知晓。

  3、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有林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点发放鲜花等物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鲜花、植树、压纸、诗赋、音像等低碳环保的形式文明祭扫,改革烧纸钱焚香放鞭炮的祭祀陋俗,减少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班巡查及督察工作

  1、在4月5日-4月7日,各有林村(单位)每天要安排一名村两委成员带领扑火队15—20人,携带扑火工具上山巡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密切注视林区火情动态,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就地扑灭。

  2、各有林村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取消4月5日—4月7日期间休假,照常上班,并到各村检查督促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3、成立由镇效能办牵头的督查组,对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期间机关干部及各村人员在岗在位人员及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察工作由效能办王勇具体实施。

  五、及时报告火情

  各村或个人在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现火情,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83665676,13600879449),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政府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报告时,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

  六、扑救程序

  各有林村一旦发现火情,主官应在第一时间带领扑火队到达火情出事地点进行扑救。镇分管领导及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做好扑火工作。

  七、车辆调配及后勤保障

  清明节期间,全镇车辆集中管理,服从镇党政办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镇机关车辆应优先安排2部车辆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闽A613KK和闽A521KF),租赁中巴车2部用于应急突击使用。镇食堂负责4月5日—4月7日的午间伙食供应。

  八、火案查处

  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区森林公安做好森林火灾查处工作,对肇事者依法作出处理,确案率要达90%以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鼓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3 月 25 日

 

来源:晋安区鼓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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