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辖区各类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忠棋镇长担任组长,消防安全分管领导林峰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卢祯祺同志兼任,负责指导、督促全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1、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商贸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
3、工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场所;
4、老旧居民小区、高层建筑、民房出租屋、木屋老宅;
5、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
四、部门职责及分工
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办负责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镇食品安全办负责组织辖区商贸市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镇教育协调办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镇民政办负责组织辖区福利院、老人公寓、福利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镇城建办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镇物业站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住宅小区(含无物业小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镇园林所负责组织辖区城市公园、风景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镇林业站负责组织辖区森林防火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镇文化站负责组织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0、镇统战办负责组织辖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试点管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1、镇旅游办负责组织辖区旅游企业、旅游景区、酒店、旅社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新店城管二中队负责排查整治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13、新店派出所负责组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涉爆场所(含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4、其它有关口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5、各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工业企业、“三合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小场所、小作坊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镇直有关口办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工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镇直有关口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层层抓好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镇直有关口办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每季度末向镇安办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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