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福州市晋安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树立“环境就是资源,健康就是财富”的理念,把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作为目标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18年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终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环保工作,狠抓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加大了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提高了广大村民的文明素质,增强环保意识。
二、坚持绿色发展
全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行“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落后产能淘汰和“散乱污”整治,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严把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资源环境效率应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三、改善环境质量
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清新水域”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敖江塘坂水源地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小流域建立“四有”管理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检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管理办法,小流域Ⅰ~Ⅲ类水比例达100%。配合区环保局完成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以上。定期组织人员对南口水库、柯坪水库等集中水源地进行巡查,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
2、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万头以内,全面完成保留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推进牛、羊、家禽、兔养殖场整治工作;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养殖回潮和超标排放行为。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稳步提升。
3、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任务。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
4、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配合区环保局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合晋安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以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确定并上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22.98千克/公顷;到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年度目标任务序时推进。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6%,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考核达标率达到100%,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达到95%。
5、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我镇共有五处建筑工地,桂湖融汇温泉城工地、世茂云上鼓岭工地、世贸国风晋安工地、源溪里山工地、碧桂园工地。研究制定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工地采取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出入口配备冲洗设备、沿建筑物外立面设置雾化喷淋设备、未硬化或绿化路面喷淋、物料(渣土、垃圾)堆场遮盖等措施,有效抑制工地扬尘。对拆旧工地采取围挡设置、沿建筑物外立面设置雾化喷淋设备等措施,有效抑制拆旧工地扬尘。
6、新建、改造村庄峨嵋村三格化粪池116户;完成亥由、牛项峨嵋、胜利、增楼村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年度美丽乡村峨嵋、胜利、中心、创新、民义、过仑建设任务;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完成桂湖流域在线自动监测站项目;完成我镇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清查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区环保局提升环境监管综合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布设小流域监测点位;完成国家级及省级地下水监测布网年度建设任务。配合区环保局健全完善四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在乡镇及工业园区配备环境监管力量,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监管人员。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全省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专题会议等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六、落实目标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结合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职责,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布署,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委员会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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