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23〕1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晋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必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黄晓镔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张大东 区统计局局长
林向阳 区发改局局长
林孝信 区工信局局长
翁文生 区财政局局长
李小平 区建设局局长
林晖榕 区房管局局长
陈书元 区交通局局长
胡仁杰 区商务局局长
赵 辉 区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 ,区委宣传部副
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成 员:方长旺 区委办副主任
方 华 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
林 璟 区委编办副主任
林晓云 区发改局总经济师
陈 颖 区教育局三级主任科员
许晓燕 区工信局副局长
郑坤明 区民宗局二级调研员
陈 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邓朝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 燕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钟平 区人社局副局长
章金保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唐 炘 晋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敏华 区建设局副局长
周丹俊 区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刘世云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灵岗 寿山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借调商务局)
曹 娟 区文体旅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魁钺 区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凯舟 区国资中心主任
李 勇 区房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忠勇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郑 枫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林汤翔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杜昌松 区金融办主任
李惠斌 区税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有关分管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乡镇(街道)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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