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晋安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纲要》总目标。
一、2020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张定锋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合我区实际全面部署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并审议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方案》《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林涛区长定期主持召开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丁振新及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林群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2、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宪法》《民法典》等课程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及党校各类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不定期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2020年累计参训1300余人次。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福建省法宣云平台学法考试共计5949人次。
3、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事项,组织区直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法治讲座”等《民法典》宣传活动79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550册、《民法典》等宣传折页2万份、宣传挂图1746张,刊载《民法典》宣传信息117篇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1、完善各类清单制度。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可通过“e福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福州分厅”、“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79%;“一趟不用跑”事项共845个,占总办理事项69.6%。
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共享共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打造政务服务“无感申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今年1-11月,生成电子证照增量22112份,电子证照累计应用35654次,电子证照应用率99.03%,位列全市第一。我区增量存量数据已入库26家单位247类证照,合计339265份数据。
3、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晋安区政务大厅全面推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实施推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目前,全区共推出“开餐馆”、“注销餐馆”、“开养生馆”等32组“一件事”套餐服务。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在承办单位内部执行“承办部门(科室)起草、法律顾问审核、法制机构审核、分管领导把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后提交区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自查监督,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共计33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规范性备案审查联络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各环节时限、所需材料清单。年内,9件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出台、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政府对现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并依规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清理结果。
(四)开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与“互联网+监管”平台为依托,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管理。晋安区行政执法主体详细信息、事项证明清单和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等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推动执法平台建设,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在“福建省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福州市执法公示平台”上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内容涵盖职权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公示等事项。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一是开展执法监督。随机对8家行政执法单位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晋安区城管局“群租房整治活动”、晋安区市场局“食品安全检查”等执法活动进行现场执法督察11场次。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共开办专题培训班3场次,强化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执法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稳定
1、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具体行政诉讼案件,分管负责人跟踪协调处理。今年以来,全区组织召开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常务会2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2场、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会9场。
2、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印发实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开展。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年内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6次。二是建立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加强府院之间的沟通联络、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等,落实反馈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三是建立行政诉讼会商机制。针对存在败诉风险、复杂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研究应诉对策,提高行政纠纷调解率,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备案及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发文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水平。
3、紧抓诉源治理。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早介入、主动作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提高行政诉讼调解率,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年内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调解使当事人撤诉案件39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区全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及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三、明年工作重点
2021年,我区将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理顺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法治机构职能关系,确保上下级法治机构职责有机衔接,运转高效协调。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应诉水平。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业务培训、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专业化水平。优化法治队伍结构,尽可能将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工作背景的人员安排在法治建设相关岗位,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干部应诉能力和应诉技巧。
(三)细化考评指标,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区实际细化依法行政考评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职能作用,化解行政争议。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坚持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专题研究,分析败诉原因并积极整改,降低败诉率。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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