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敬太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必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甘锦文 区政府副区长、晋安公安分局局长
杨佳松 区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浪太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何时雄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林孝信 区工信局局长
刘必森 区卫健局局长
熊 辉 区城管局局长
吴德峰 区应急局局长
李小平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书元 区交通局局长
翁文生 区财政局局长
陈振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康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颖芳 区商务局局长
林 静 区文旅局局长
林其铭 区气象局局长
林 立 晋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为杰 市道运中心晋安分中心主任
陈书敏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晋安交警大队,负责道安日常工作。人员由晋安交警大队、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专职人员组成:
主 任:王浪太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林 立 晋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飞 晋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自然继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效,制定工作规则如下:
一、区道安领导小组
1.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关于交通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召开道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道安重大事项。
3.加强对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道安领导小组的工作监督指导。
4.授权区道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处理日常相关工作。
二、区道安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区道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考评及专题调研等工作。
2.根据区道安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3.适时召开办公室全体成员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道安具体工作。
4.负责道安工作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5.定期分析研判道安形势,牵头组织道安各成员单位开展暗访、指导、调研工作,并通过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推动道安工作取得成效。
6.加强道安组织架构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道安办分别按照不少于“3人”配齐道安专职人员。
7.完成区道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8.区道安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全面处理办公室具体事务,签发市道安办常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或日常工作需要的文件等;涉及重大事项的重要文件应报主任签发。
三、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在区道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赋予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2.定期会商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和对策,加强本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3.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人、车、路、企业等管控要素的源头监管,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4.积极配合区道安办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暗访、指导工作,及时提交发现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5.完成区道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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