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关于开展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现零星散发态势,特别是清明集中祭扫具有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使疫情防控工作难度和压力明显加大。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清明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安全保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倡导移风易俗,确保2021年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主要任务
清明节前后为群众祭扫高峰期,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严防聚集性祭扫、祭祀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重点做好辖区内福建圣泉陵园、三山陵园、莲花峰万寿园和14处公益性与经营性骨灰安放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上述点位周边地区及温福铁路、外福铁路、福厦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三环路晋安段沿线山地、山坡,境内硬化的乡镇(村)公路两侧山地、山坡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1、殡葬服务场所实行预约祭扫。“e福州”开通清明祭扫预约平台,群众到经营性陵园等市级以上殡葬服务机构实行预约祭扫制度;祭扫群众登录“e福州”APP完成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以“扫码+测体温”的方式进入殡葬服务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祭扫服务场所推行预约祭扫,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实行分时分批、限时限流祭扫,落实扫码通行、测量体温、佩带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入口场所的引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提供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的需求。
2、强化农村祭扫管理。农村骨灰楼、历史埋葬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其他散葬坟墓,各地要强化祭扫管理,发现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的坟墓一律按新建坟墓处置。
3、推行网络祭扫。全区根据市里要求,依托市殡葬协会的“清明纪念”和市殡仪馆的“人生驿站”网络祭祀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祭扫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大力推行网上祭祀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探索开设网上纪念馆、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方式,为亲属提供多样化服务。鼓励村(居)、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祀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祀服务。
4、暂停组织群体性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取消集体祭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避免有组织、规模性祭扫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
5、严防祭祀用火。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制定严防祭祀用火工作预案,严禁在山头、林地焚烧祭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重点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涉林的村(居)在主要路口设立防火宣传岗,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劝导群众不携带火种上山祭扫。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底)
1、3月中下旬召开2021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殡葬服务单位对做好清明安全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由成员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
2、3月下旬向社会公告2021年度清明节安全祭扫、文明祭扫、错峰祭扫、便民惠民等相关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底—4月中、下旬)
1、3月26日上线“e福州”APP清明祭扫预约平台。
2、3月中、下旬,各相关单位就相关疫情防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全覆盖。
3、3月26日起,全力做好祭扫高峰期时段限流祭扫、交通疏导、森林防火、祭祀场所乱占道摆摊等重点问题,严防聚集性祭扫、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4月3-5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密掌控各祭扫场所的有关情况,各乡镇(街道)应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前统一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详见附件3)。
(三)总结阶段(4月6日—4月9日)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此次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于4月9日将总结材料报送区民政局(联系人:叶鸿琳,联系电话:83640684),由区民政局负责会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保障好疫情防控下的群众安全祭祀工作是一项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是对各级政府部门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战检验,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分析研判清明祭扫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压实责任,落实各项措施,把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到岗。各祭扫服务场所要加强内部防控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入口等候区要设置“一米线”,实行“扫码”通行。将疫情防控、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作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交通疏导、林木防火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往年清明农村祭扫经常存在旧墓翻修、砍伐坟墓周边绿植等陋习,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新建坟墓、翻修旧墓、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的坟墓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做到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建墓行为,及时上报予以处置。
(三)抓住时机,加强引导。要抓住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集中的有利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居家追思、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鼓励和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降低集中祭扫的密度,同时推进我区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发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的形式,到村入户,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制作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群众凭吊革命先烈,缅怀烈士功绩,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值班值勤、巡查检查、信息发布、情况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祭扫高峰期的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强化组织指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情况,严禁虚报、漏报、迟报。
附件:1、殡葬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2、晋安区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附件1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单位工作分工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晋安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区民政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宣传、文明、交通、城管、卫生、财政、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应急、民宗、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等部门组成。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相应制度,做好本辖区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2021年度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
2、协调解决涉及各陵园、骨灰楼等殡葬服务场所的文明祭扫安全保障问题;
3、负责指挥、协调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突发事件;
4、促进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区委宣传部:积极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绿色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或延期祭扫。
2、区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区交通局: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及临时停靠点,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客运站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区城管局:负责依法对占道经营冥纸、花圈等殡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协助区民政局开展无人机巡查违建坟墓工作。
5、区卫健局: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公共祭扫场所疫情防控和消毒工作;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医护人员,做好重点祭扫场所突发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6、区民政局:加强陵园、骨灰楼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区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区公安分局: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
9、区交警大队: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违法行为,规范丧葬用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1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严格按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执行。
12、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13、区民宗局:加强对涉及骨灰存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祭扫安全保障。
1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安全检查;为缅怀纪念英烈提供良好环境和保障,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15、区消防大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执勤制度,发生突然事件时,履行相关应急救援职责。
16、各乡镇(街道):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重点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梳理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工作重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包括人流疏导、车辆停放、公交专线开设、引导标志设置、禁燃禁放等安全保障工作细节,建立文明祭祀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指挥和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规定请示报告,全力保障文明祭祀工作平安、有序。
附件2
晋安区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我区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安、温暖、文明、和谐。
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四)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福建圣泉陵园、三山陵园、莲花峰万寿园和长安堂、罗汉山、普陀山、优虎山、罗峰、双峰、莲花峰、夕阳院、沙溪等公益性与经营性骨灰安场所及周边地区。
高峰期为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清明节当天、高峰期的周五和周六。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林 勇 区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 组 长:吴礼荣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主要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清明祭扫情况的收集、掌握,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加强请示报告。
成 员:
叶鸿琳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刘金福 区民政局地名办办事员
邱 莹 区民政局地名办办事员
主要职责: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街道)参照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区民政局报告。
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请求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第一时间将灾情向区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应急局报告,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4、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医疗部门、区民政局报告,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协调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3、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4、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区民政局,协调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3、组织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协调消防车到现场扑灭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协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协调公安部门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请示区民政局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和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六)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确定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细化完善属地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各辖区内重点祭祀场所检查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确保各陵园要有工作人员值守。
附件3
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数量 |
未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数量 |
网络祭扫平台数量(个) |
当日现场祭扫群众总数 |
当日网络祭扫人次 |
车辆总数 |
工作人员总数 |
有无突发安全事件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3640684
传真电话:8367126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