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福州市晋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福州市晋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两枚。
特此通知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