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晋安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晋安区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性文件、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美霞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翁溯炜 区政府办室务成员、司法局副局长
范木平 区发改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黄玉航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艺琼 区国资中心副主任
张 波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许晓燕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森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谢仲荣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勇 区房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章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宣 刚 区商务局副局长
黄建平 区税务局副局长
潘振忠 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孔瑶琴 区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陈峻梅 区台港澳办二级主任科员
邓朝华 区司法局政治科主任
林 宇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朱杰忻 团区委副书记
李严国 区妇联二级调研员
王颖芳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徐建东 区残联就业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林强二级主任科员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照职责自然接替。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