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医保基金规模稳步增长,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现就做好2019年职工医保、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和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2019〕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的要求,我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按照“到2019年底,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收入与上年相比不降低,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的要求,完成全年参保任务数,做到应保尽保。
二、职责分工
区税务局、晋安医保局负责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开展联合培训、宣传辅导、咨询答复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职工参保缴费工作,包括在E点通上录入登记参保人员信息等。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学校(包括省市属、区属、民办学校)参保缴费工作,包括在E点通上录入登记参保人员信息等。
区卫健局负责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及农村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的身份确定工作。
区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区民族宗教局负责通知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到区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革命”五老人员的认定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重点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继续按照原有的补助模式和补助标准对具体承办参保登记、变更的镇街、社区(村)和学校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区效能办负责将城乡居民参保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协助税务、医保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生舆情协调督促牵头相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区信访局、“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税务、医保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三、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晋安医保局要会同税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以便镇街、社区(村)、学校等代办点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缴费渠道及操作步骤,保证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工作。要密切跟踪辖区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与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情况发生。要鼓励和动员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新生儿、在校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要求,职工参保工作在企业纳税地进行。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动员及时办理职工医保缴纳;对于在区外缴费的单位,要积极动员企业将缴费关系移至本辖区。
三要落实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完善和细化参保人员身份标识,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对象分类管理台帐,建帐到人、责任到人。对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包括全额资助个人缴费或部分资助个人缴费,要实现百分之百参保;对长期外出医疗救助对象,乡镇(街道)、社区(村)要了解参保情况;对其他部门资助参保的人员,相关部门对接医保部门一并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分类管理台帐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晋安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晋安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任务表
单位:人
序号 |
责任单位 |
2019年任务数 |
2019年扩面任务数 |
2019年 完成数 |
2020年 任务数 |
备注 |
一、城乡居民 |
||||||
1 |
区教育局 |
53500 |
64200 |
58951 |
68000 |
|
2 |
鼓山镇 |
36500 |
43800 |
37628 |
44100 |
|
3 |
新店镇 |
25100 |
30120 |
26194 |
32000 |
|
4 |
岳峰镇 |
17200 |
20640 |
17831 |
20400 |
|
5 |
宦溪镇 |
9650 |
11580 |
9165 |
12500 |
|
6 |
茶园街道 |
7350 |
8820 |
7733 |
9000 |
|
7 |
王庄街道 |
5900 |
7080 |
7300 |
7600 |
|
8 |
象园街道 |
5600 |
6720 |
6088 |
6800 |
|
9 |
寿山乡 |
8900 |
10680 |
8346 |
8800 |
|
10 |
日溪乡 |
5300 |
6360 |
5107 |
5800 |
|
合计 |
175000 |
210000 |
183670 |
215000 |
||
二、城镇职工 |
||||||
晋安区 |
192000 |
注:区教育局任务含新增的省市属中小学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