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福州市晋安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为做好今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推动晋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统筹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APP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融资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
(四)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建设局、金融办、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不断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晋安”网站公开。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让随机不随意、监管不任性、公开更公正。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征地信息公开指引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七)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提升网站及其附属系统、移动互联网系统应用水平。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关停整合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平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整合服务渠道和服务资源,分类聚合业务、应用和数据,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实现单一窗口服务。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加快将各部门、各类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实现“一号对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大数据局、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为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提供标准、规范、遵循。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各单位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 任 单 位 |
工 作 要 求 |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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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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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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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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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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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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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的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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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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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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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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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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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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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APP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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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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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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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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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融资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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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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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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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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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 |
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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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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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
区工信局 区建设局 区金融办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 |
15.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山海协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
16.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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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不断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不断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
18.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
19.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晋安”网站公开。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让随机不随意、监管不任性、公开更公正。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20.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九)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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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
区人社局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
22.做好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区教育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
23.做好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区卫健局 区医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
24.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
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按照自然资源部征地信息公开指引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25.做好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做好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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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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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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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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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十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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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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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
(十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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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及时梳理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31.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 |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32.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
区“智慧晋安” 管理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加快将各部门、各类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实现“一号对外”。 |
(十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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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为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提供标准、规范、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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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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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强化组织领导 |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各单位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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