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09:38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19年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晋安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划定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发〈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和〈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二、基本原则

    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

    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凡是存在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查处不力等问题的,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分类处置措施,落实整改、严肃问责,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坚持权责一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控、建设和激励多措并举的保护机制。

    三、目标任务

    1、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面开展划定成果核实工作、全面清理划定不实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建设占用问题和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

    2、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占用和补划审查论证、处理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矿业权设置。

    3、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协调安排生态建设项目、妥善处理好生态退耕。

    4、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5、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考核机制、完善激励补偿机制。

    四、实施办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等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要求主动收集上报各类数据资料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福建省地质测绘院作为此次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内外业收集、编制方案及相应数据资料建设等工作。

    五、职责分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开展,沟通上级部门,解读相关政策,联系区直各有关部门,汇总工作资料,指导编制方案,完成工作成果自验,按时间节点上报工作成果。

    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发挥属地优势,指派专人配合工作外业调查、实地勘验、收集取证资料等。

    区农业农村局:密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核实情况,按照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对无法恢复拟调整地块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联合出具结论性意见,提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优质耕地等相关材料。

    晋安生态环境局:及时提供各级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对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勘验,协助整理汇总各类型材料等。

    区财政局:做好工作资金保障,监督指导工作开展中各类资金的使用。

    其他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求,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六、时间要求

    晋安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7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8月中旬前完成区级自验。

    晋安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10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11月中旬完成论证审核及上报成果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已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整改补划工作要求的,不能随意调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的稳定性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确保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开展实施并圆满完成。

来源:晋安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