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州市晋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9-07-10 09:5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晋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榕晋委〔2018〕5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即日起启用“福州市晋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

  特此通知。

  印  模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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