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8-11 17:4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巡察;4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1项共22个问题,提出了2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2条,已完成21个问题,未完成1个问题。其中,提醒谈话3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党组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细化落实整改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负责涉及本科室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局党组每半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分析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

  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开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以党建引领推动我局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改局党组加强责任落实,结合本系统、本部门职能职责,完善党组学习计划,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于2021年3月29日参加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视频会,全面学习市发改委郭建国主任对2021年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随后由我局党组书记林向阳作出重要讲话并安排工作。我局党组继续在工作思路寻找创新点,努力实现把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的生动实践。争取在规划编制上更加系统的谋划、在项目推进上更加担当作为、在抓好政策上更加坚定自觉。

  (2)关于主题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4月15日重新调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改由局党组书记作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党支部委员担任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并于4月19日,成立了以林向阳同志为领导小组租场,党组成员为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3)关于“六稳”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推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回升,做好稳投资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在建进度,针对留香郡、瑞屿轩、养云公馆、茉香云居等7个在建重点项目,紧盯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全力以赴加快建设进度,预计二季度可释放投资量28.41亿元。二是加快入库进度,抓好重大固投项目入库工作,加快鲁能福苑、福州市省拖片区及周边地块旧屋区道路工程等5个固投项目入库,预计可新增投资量36亿元左右。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倒排132个前期项目落地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加速土地转化,切实提高各项手续办理速度。四是加速土地交地出让,加快做好15幅、1150亩已出让未交地土地征迁扫尾工作,力争在接下去一段时间内再出让44幅、2700亩土地,谋划生成一批新项目。

  2.关于主责主业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个别项目督促推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做好项目和业主服务工作,深入项目实地调研,通过走访业主、挂钩服务等方式,广开言路、直通业主,及时帮助业主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及时传递、上报强化协调服务。二是充分用好”一企一议工作机制平台、省市重点项目例会平台,区抓促例会、前期会议等各类平台,并结合各地效能办及督查室督查、考核工作,大力推动项目提速增效。加强“三创园”推进工作,重点深入推动永正检验检测中心、欧屋装配产业园项目建设。继续靠前服务,跟踪落实,积极加快IGG总部大楼,德艺总部大楼等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加大项目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力度,针对项目进展,及时梳理项目存在困难和问题反馈至领导或上级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1-5月份,我区累计完成开工项目79个,完成率为56.02%,其中产业项目50个;累计完成竣工项目50项,完成率为56.81%。“抓项目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综合考评全市第三。

  (2)关于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潜能释放,纵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巩固优化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生态,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创新型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惠企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原有配套政策执行成效,制定《晋安区科技创新促进若干措施》(拟安排上会),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的监管制约,对于停止运行的众创空间不予重新申请,对于日后新申请的从严把关推荐。同时强化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科技投入的日常监管。

  (3)关于发展和改革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发挥绩效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制定有关落后指标整改报备制度,加强日常监测通报,严格组织考核验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乡镇(街道)按时保质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我区第一批13个新基建项目入库后,我局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乡镇指导,协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序时进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20年新基建工作年度考核全市第一。已上报第二批新基建项目32个,总投资89.42亿元,待市大数据委审核,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福州市新基建重点项目(第二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教育,全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安排,丰富学习载体,完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全年不少于12个专题学习,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习研讨的总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目前,我局党组共安排10次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主要有: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如:1月28日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2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16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二是做好重要读本的学习解读,全面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如:4月16日学习读本《摆脱贫困》等。三是全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如:5月14日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专题研讨。切实引导党员干部要凝心铸魂、坚守信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新媒体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党组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新媒体阵地监督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质量;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具体抓,突出抓好抓细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切实转变作风,端正文风,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好“出口关”;进一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我们共报送了28条信息,其中被党史教育简报(正刊)采纳2条,被晋安信息采纳5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制度执行“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及局机关党支部严格遵守谈心谈话制度,并安排局机关专职党员干部人员记录局党组成员及党员谈心谈话过程,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由局党组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审核,局机关支部纪委委员存档。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材料归档程序。目前,2015、2016年审批材料已装订成册,2017年至2019年审批材料正在逐步装订归档,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项目备案档案已完成归档整理至局档案室。2017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系统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必须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系统办理,无需再到各级行政审批系统重复备案。项目立项备案受理改为无纸化网络办理。4月19日,我局在区档案局开展的年度档案考核工作中取得了89分,分数位居全区前列。

  2、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核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晋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榕晋政综〔2017〕225号)文件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则根据制度进行整改,有依有据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已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已处理35件,原购置总值132388元,还有剩余两件2万元以上物品(复印机1台23000元、机房电脑设备1套53990元)已将盘亏材料提请区财政局批示,待审批通过后将对此进行处理。对徐冠婕进行提醒谈话,作为基层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时刻不忘廉洁自律。

  (2)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公车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构建长效预防机制,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使用,严禁对油卡绑定车牌不一致的车辆进行加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管理,本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公务用车加油卡规范化使用的监督工作。对林祥增进行提醒谈话,绷紧财务廉政这条弦,按照规范使用公务加油卡。整改至今,我局未发现公务车加油卡违规使用问题。

  (3)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评审、落实三家比价制度、确定采购结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明确验收程序,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报告应当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等事项,对验收结论、履约质量等明确表态。对张辉进行提醒谈话,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采购业务。

  (4)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坚持“集体理财”的原则,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集体讨论,重要财务收支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开支不合理、挪用、误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认真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坐支挪用、隐瞒截留收入款项。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与检查,严把财务收支管理关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确保票据合法、使用规范、账目清楚、手续齐全。

  3、关于财经法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局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工程验收结算附件不全等现象的现象。

  整改情况:4月30日下午,林向阳局长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天价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觉抵制“天价茶”背后的奢靡之风、特权思想。并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此外,范木平副局长强调五一期间必须重视“四风”问题,负责财务、公车管理的财务室、办公室应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做到廉洁过节。局办公室再次提示全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管理制度》,强化办公用品管理,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全局各科室均能严格遵守局机关管理制度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经纪律在我局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严守法律底线、政策底线、纪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班子成员要带头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自觉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我局针对人事任命、绩效奖金发放、抓促表彰人选等问题16次召开局务会议,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通知与会、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决策执行四步程序进行。对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全体党员参加,一起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涵盖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安排局机关专职党员干部记录组织生活会全过程,形成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及谈话内容由局党组书记及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审核,局机关支部纪委委员存档。

  (2)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员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自评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情况,既要写出主要成绩,又要写出存在的主要缺点、不足和今后的打算及改进措施;由局机关党支部评定等次,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局机关支部公章,全过程及民主评议登记表,由局党组书记监督审核,民主评议登记表局机关党支部纪委委员存档备查。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后补错误痕迹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将安排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记录,按照实际情况记录,记录后不得随意修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内容是否准确,确保无错漏,不再出现上述情况。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未常态化通知派驻纪检组列席重要局务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在研究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巡察结束至今,我局召开局务会议16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5次,派驻纪检组组长林娜同志列席3次(因其他公务请假2次)。

  (2)关于移风易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9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晋安区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暂行规定》,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婚丧喜庆报备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好干部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工作。我局目前未有干部职工提交婚丧喜庆报备工作。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9月,组织发改局领导班子以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组织程序。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支持纪检监察充分了解、掌握并反馈所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2020年9月7日,任命翁玉达同志为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征迁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严格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案方面。

  1、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该事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年来数次向各有关部门请示处置办法,均无结果。后续我局将加强与区财政局会商,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研究解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关于全区财产摸底情况确认的通知》(榕晋财(综)〔2015〕102号)精神。我局(原福州市郊区物委物价检查所)于1992年年底为解决我局干部林起富同志住房困难,经原福州市郊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同意,以集资购房的形式,以人民币陆万叁仟陆佰柒拾柒元整(¥63677)的价格,向隶属于郊区台江乡政府(现更名为岳峰镇)的福州市国货路东段拆迁改造指挥部,购买到一套二手单元房即象园街道南湖新村23座501室及附属房,住宅面积57.49㎡、附属房面积4.79㎡。该套房屋的原产权人为原岳峰镇计生办主任林水英。1993年2月13日我局向林起富收取个人集资购房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2000年3月21日根据房改等相关政策,我局出具一份介绍信由林起富本人前往(到当时的房屋产权人林水英处)联系办理南湖新村23#501室及附属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以产权直接过户给林起富来实现房改),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林起富本人承担。2001年6月29日林起富获得房屋产权证(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122554号)。因该笔固定资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年来数次向各有关部门请示处置办法,均无结果。后续我局将加强与区财政局会商,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研究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93589;通信地址: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人民政府发改局;电子邮箱:jaqfgj@126.com。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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