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4-07-02 16:54
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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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
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成员及机关支部、干部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 | 会议室、宣传册、微信群 | 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法律咨询,发放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微信群发宣传学习 | 贯穿全年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社区(农村)群众 | 《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 公园、广场、宣传册、宣传栏、楼体大屏、LED屏、微信、网站等 | 以案释法、利用微信推送相应法律知识,组织讲座、进社区宣传,发放宣传单、录制宣传小视频 | 以常态化宣传为主,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6.9档案宣传日 ;12.4宪法宣传日 |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 | 《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 | 执法现场、志愿者服务、微信、网站、楼体大屏、LED屏、会议、普法讲座、宣传册(折页)、宣传栏等 | 现场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微信群宣传普法知识、召集普法对象现场开会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在网站上发布普法案例,以案释法等 | 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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