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09:44

  2023年,晋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我局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部署。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结合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安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普法目标和任务。 

  (二)健全法治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1.加强财经法规政策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学习《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认真参与“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会”,加强宣贯《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及工作办事规则,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 

  2.突出重要节点,做好重点宣传。结合“区直机关包社区、机关干部进小区”的要求,下沉包联社区、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财政“法律七进”活动,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3.确保财政资金保障有力。一是依法落实预算管理要求,依法向区人大报告,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二是依法批复预算,在法定时间内批复区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时下达预算指标。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既有的预算项目执行。四是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在及时公开财政总决算、总预算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全区各单位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4.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到实处。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我局每年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年度绩效目标集中会审会议、政府采购培训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训会等,印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 

  5.强化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我局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现有1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成为我局所有行政执法活动的行为规范。同时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将财政动态、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向服务对象公布,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6.深化依法办企工作开展。区国资中心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制定区国资中心履职(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权责事项于法有据。加强企业决策机制体系化建设,指导区国投集团强化章程管理,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二是区国投集团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制度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推进国企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聘请专职法务人员,提升区属国企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晋安区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站位、更深领悟、更强担当,当好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1.深化制度落实成效。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理财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财政管理制度与法治财政协调联动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办事能力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为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奠定基础,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深化普法学习培训。采取“重点学”与“常态学”的方式,创新开展廉政党课、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集体学法宣誓等趣味法治教育活动,广泛调动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财政普法氛围。 

  3.深化学习实践成果。结合全省财政“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利用集体学习、自学、网络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干部法治视野、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理论储备,提升财政法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