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晋安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示
时间:2023-10-16 09:58

  根据《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19〕59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各乡镇开展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对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民宗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0591—87487772

  附件:晋安区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汇总表

晋安区民宗局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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