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九条申报公示
时间:2023-02-23 17:29
公 示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FZ2023N003),经茶业企业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初步审核,并经我局复核,现有1家茶业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拟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现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州茶厂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陈弘)
申请项目奖补条目及金额:
1、申请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对福州茉莉花茶电商销售额达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申请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中在三坊七巷、鼓岭、上下杭、烟台山景区内开设福州茉莉花茶专营店,按店面租金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12.95万元。
以上合计申请奖补资金共计:32.95万元。
公示期7日,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反映。
举报电话:83660303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