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民宗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8 10:07

乡镇(街道)统战办、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

    为贯彻省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和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推动落细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宗教活动场所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

   近期,我区在督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宗教活动场所还存在烧大柱香、电动车违规在场所内充电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乡镇(街道)统战办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

   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当前清明节临近,群众祭祀焚香、烧纸集中,各类祭祀场所、旅游风景区、文物古建筑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乡镇(街道)统战办要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全市宗教领域清明节、复活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清明节、复活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民间信仰)场所要严格落实“双暂停”措施,要全面暂停祭扫和祭拜服务。

乡镇(街道)统战办、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突出易燃可燃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燃香放炮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性加强安全管控。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进殿燃灯、燃烛、烧纸、焚香,随意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生活设施用电、用火、用气、烧柴火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结合疫情防控“双暂停”检查工作同步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对去年以来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三、综合治理,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统战办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对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即将下发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加强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等体系建设,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落实场所人员培训教育、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加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要在宗教活动场所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采取场所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区民宗局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四、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突准备

   各乡镇(街道)统战办、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能力,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同时,要全面系统持续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设、卫生防疫和食品、宗教活动、治安、文物以及人员安全。

   五、有关时间安排

   请乡镇(街道)统战办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统筹疫情防控,开展查、建立档案,列出风险隐患及整改措施、促有关整改措施进度落实落细,无特殊情况,于4月10日前完成。区民宗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于4月初开始,结合双随机检查,分片区开展抽查和重点督查,对部署不及时、自查不认真、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场所和有关责任单位,将依规进行督办通报和依法处罚。

   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区民宗局

 

晋安区民宗

                                 2022年3月28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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