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3-01-06 15:26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晋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要求,聚焦我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暨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班子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抓实抓好。

  (二)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联合市建设局,要求全区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工人、装修装卸服务人员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深入现场进行督导,加强对全区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管。2022年度累计对区管建筑工地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616组次,出动人员1848人次,出具整改通知书37份,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创新监管模式,借助科技赋能、智慧监管等方式,加大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全面启动“无疫工地”创建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围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审批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在规定的办事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塑造优质服务窗口形象。提供完整精准的办事指南,根据上级动向,动态调整办事指南,保持我局指南“五级十五同”一致。2022年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91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区管建筑工地“双随机”季度考评,运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对辖区内16个在建区管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季度考评,考评结果录入福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

  3.推进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我局主要负责区财政出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要求所有达到400万及以上依法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纳入评标办法。2022年,我局监管的3项招投标项目均依法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招标,均为电子标。对因存在恶意欠薪或者违法转包、串标等行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2022年度我局监管项目未存在欠薪问题。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燃气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建筑工地安全执法方面,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强化行业监管。检查各建设(代建)、施工,建机一体化和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2022年以来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6份,发现隐患438条,隐患整改率100%;燃气安全执法方面,2022年以来检查燃气场站92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发现隐患46处,整改率100%。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进行查处,累计查处流动黑气窝点(车辆)11处,扣押钢瓶394个。联合燃气企业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检查餐饮场所2400余家。

  5.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2022年,我局出具行政处罚1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截至2022年底,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3名。

  6.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用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机关法律顾问,负责为全局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局所有市政、施工、工程发包等合同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切实保障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7.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9件,均做到认真答复,妥善办理,办理后满意度100%。

  8.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2022年没有涉及我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涉及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

  (三)坚持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强系统内普法,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等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学习17次;聚焦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与宪法宣传周,开展社会面普法8次;把普法工作融于日常服务管理全过程,在建筑工地检查、店牌店招检查、燃气场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普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2.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结合实际工作,对照《晋安区建设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面梳理建设领域涉众型矛盾纠纷,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对超出政策范围的,做好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谅解协议,确保矛盾纠纷案件及时解决。通过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了建设系统持续安定稳定。

  二、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业务能力。

  2.加强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增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如设置信誉要求,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低于60分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评标时将信用评价分纳入考评内容;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加强对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政策和法规宣传、讲解及业务培训。加大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招投标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招投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3.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每季度按100%的比例对区管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先行介入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继续推进预防和整治建设行业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工作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执行。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律七进”有机结合,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向群众及管理对象普及《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等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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