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
福州市晋安区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
序号 |
普法责任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8 |
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系统内普法 |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
局务会议 |
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专题讲座、集体法治学习培训 |
全年 |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 |
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
局务会议 |
以案释法 |
贯穿于相关工作 |
||
18 |
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 |
本区门户网站、宣传册(读本)、审批服务窗口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
贯穿于企业投资 |
经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
本区门户网站、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
1.贯穿于政府制定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全过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周年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