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奥密克戎变异株在全球广泛传播,我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清明节期间的安定稳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印发《晋安区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晋安区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将至,鉴于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落实疫情防控、全面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为原则,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平安、健康、文明、和谐。
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理责任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四)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清明节重点防控地区和防控高峰期
重点防控区域:福建圣泉陵园、三山陵园、莲花峰万寿园三大陵园和长安堂、罗汉山、普陀山、优虎山、罗峰、双峰、莲花峰、夕阳院、沙溪、前洋、桂湖、泉头、杨廷、益凤等14家村级公益性骨灰安场所及周边地区。温福铁路、外福铁路、福厦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三环路晋安段沿线山地、山坡,境内硬化的乡镇(村)公路两侧山地、山坡。
防控高峰期:为清明节前一周的周一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防控高峰日为清明节假日三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林 勇 区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期间全面暂停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 组 长:吴礼荣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主要负责清明期间全面暂停祭扫活动,对各乡镇(街道)清明劝返情况及各殡葬服务机构闭园劝返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掌握,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加强请示报告。
成 员:
叶鸿琳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人
刘金福 区民政局地名办办事员
邱 莹 区民政局社会服务科办事员
张荣珊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事员
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参照成立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各殡葬服务单位发现疫情突发情况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及时处置疫情突发性事件。
(二)各涉林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在上山路口设置防疫、防火检查服务站,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第一时间将灾情向区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应急局报告,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三)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区民政局,协调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3、组织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协调消防车到现场扑灭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四)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解释工作,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协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发现有群众在重点防控区域聚集上访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离重点防控区域;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及时请示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1、清明防控高峰日,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及时掌握动态。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3、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疫情防控演练、消防演习和培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4、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根据本预案,确定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细化完善属地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殡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各辖区内重点祭祀场所检查安全工作,确保各陵园要有民政工作人员值守。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参照“无疫小区”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八个有,五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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