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进行核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进行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现阶段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为:化学需氧量2吨/年,氨氮0.2吨/年,二氧化硫0.033吨/年,氮氧化物0.91吨/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
公示电话:0591-83617063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号环保大楼
邮 编:3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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