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1 16:42

  2021年,晋安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1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班子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做好建设领域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法治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1.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新《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班子和全局干部全年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重点宣传解读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尽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深入开展财政、财务政策宣传。2021年已组织开展资金监管等业务培训,并进结对村、社区进行财政政策宣传。建立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已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会2场。 

  2.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是依法落实预算管理要求,依法向区人大报告。二是依法批复预算,在法定时间内批复区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时下达预算指标。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既有的预算项目执行。四是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在及时公开财政总决算、总预算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全区各单位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领导班子法律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意识;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以及标准格式,确保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合法性。 

  5.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推进执法改革,我局积极组织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示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行政案件的内部流程管理,保障政府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1年我局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缺少法律专业人才,部分干部职工法律基础较为薄弱。二是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创新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主要还是依靠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单页等,宣传覆盖面不广。也由于我局面对的受众局限较大,宣传对象还是局限在本局干部职工及结对村、社区上。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财政法治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加强财政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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