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7 16:04

寿山乡、日溪乡财政所、统战办: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文件精神及2022年区政府领导批示(董批转99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任务资金45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25日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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