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晋安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示
时间:2021-10-11 15:12

  根据《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19〕59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各乡镇开展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对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民宗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电话:0591——87487772

 

  附件:晋安区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汇总表

 

 

  晋安区民宗局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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