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9-15 08:31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进行核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进行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现阶段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为:二氧化硫1.3536吨/年,氮氧化物2.7072吨/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7月22日

  公示电话:0591-83617063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号环保大楼  

  邮  编:350111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