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2023年社会救助协管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8-30 15:26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政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新店镇社会救助协管员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新店镇面向社会招聘两名社会救助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新店镇社会救助协管员两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

  (三)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吃苦耐劳、热爱救助和养老等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群众服务意识。

  三、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1日-- 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新店镇民政办311办公室。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实填写《晋安区招聘社会救助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粘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或直接彩印)。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8:15,地点设在:南平东路109号三楼新店镇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负责。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从报名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确定入围的人员七日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工资按照社会救助协管员工资标准发放,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同时由新店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年终奖金等待遇。

  七、报名地址

  新店镇政府311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7935015;

  附件:晋安区招聘社会救助协管员报名表登记表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