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5-23 17:07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1、人数:10名;

  2、性别:因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仅限男性;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晋安区岳峰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服役经历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3227726575@qq.com(文件名按照姓名+2023年应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备注)。

  3.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晋安区岳峰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服役经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1)对象确定:应聘人员中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非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择优拟聘。

  5.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和交通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定为拟聘人员对象,其空缺名额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及聘用:拟聘人员予以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遇情况造成影响聘用的人员,不作聘用。

  三、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与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与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现在岗协管员工资标准一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83659730

  附件:

  1.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来源:晋安区岳峰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