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时间:2021-12-10 10:18

  现将2021年福州市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符合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携带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2)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二、其他事项 

  办理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卫健局5楼506

  办公电话:0591-83921763

  笔试成绩公布前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ja.gov.cn)上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上述加分政策依据均已公布在福州卫生人才网、晋安区人民政府网。

  附件: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     〔2009〕221号)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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