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民委员:
您提出的《地方经济发展原动力中人才吸引策略的改变亟待引起重视》(第2024103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人才阶梯性全覆盖性政策制定
2023年,我区响应省、市人才政策制定了“1+1+N”人才政策体系,我局出台《晋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实施意见(试行)》、《晋安区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若干措施》、《晋安区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在省、市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我区人才相应的配套服务,2024年还出台了《关于晋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针对我区职称类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行条件补充。2023年我区申报确认各类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47人,高技能人才 人。
二、关于人才政策应更多向过渡住房和子女就学方面倾斜
我区始终秉持“最佳体验、最高效率、最优服务”目标,推动人才服务由“点式”向“链式”服务转变,“零散”向“集成”服务转变,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体。我局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在晋安区人才综合服务港开设人才服务窗口绿色通道,将分散于发改、人社、工信等部门的人才服务事项、惠企政策集中“打包”,建立“一窗受理、集中办理”的综合服务机制,2023年至今实现包括住房安居、子女就学等195项高频办事事项“一揽子”解决、“一站式”服务。
三、关于支持人才随迁家属落户及安置
我区持续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范围,2023年我区出台《晋安区关于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意见》,受理各类型人才住房保障业务373件,全力打造“晋”展其才、“安”居乐业的高品质人才发展生态。人才申请住房保障业务时,例如市级人才租赁住房(融侨悦城),可按家庭人数申请相配套的住房;家属落户可向各街道派出所提出办理。
专此回复。
分管领导:张钟平
联系人:黄志青
联系电话:0591-83640489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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