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医院停车难问题的调研》(第20243029号)已收悉,经我局调研分析,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第二点“呼吁医院周边道路已规划车位的开放免费就诊停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5月19日印发的《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晋安区范围内该类型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权限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另根据《福州市机动停放车收费管理办法》(榕发改价格〔2022〕64号)以及《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7〕117号)文件内容,公立(办)的医院配建停车场以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已纳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根据各医院地理位置的差异,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定价细节已在《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7〕117号)文件中载明。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后续我们将反馈给福州市定价部门,作为其定价依据。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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