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4103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26 15:39

郭恒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给予企业发展扶持奖励机制的调查建议》(第2024103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入库奖励机制不明确的问题

  积极配套出台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是为了更好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行业的划分是有利于明确企业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现状,给予不同的奖励扶持,是制定扶持政策的普遍做法,也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我们积极鼓励企业升规入规,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于发展的行业进行入库。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简化入库流程,确保企业能够准确、便捷地完成入库工作。

  二、关于奖励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对于符合入库奖励的企业,我们均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提案中所提工业企业奖励,据我们了解,是依据福州市工信局的入库奖励办法:“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两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目前2021年度工业企业新增入库奖励已兑现20万元,剩余10万元入库奖励资金将于今年兑现。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反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奖励资金兑现办法,更好的扶持企业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晋安区经济发展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税收返还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调整返还比例和条件,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对新引进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为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将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顺祝商祺!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林晓云

  联系人:曹狄泓

  联系电话:15******970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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