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420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5-21 11:15

刘良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养老护理员培养的建议》(第2024202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引领加大激励褒奖的建议。根据2020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在稳定人才队伍方面制定了以下扶持政策:一是支持专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为紧缺专业,在我市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此类专业学生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3个月,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二是实行入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满1年且合同期3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属于养老护理、医护、康复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的,按本科及以上、专科、中专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和1.8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按20%、30%、50%比例分3年拨付。三是实行在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非在编护理人员,给予5000元在职奖补。首次申领后,每满3年,可再次申领,以上政策晋安区均积极按照市里要求响应和落实。

  二、关于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建议。我区大力支持相关院校为养老服务人才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机会,长青养老院与生物工程学院合作接收养老智慧健康管理专业学生实习;鼓山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招收养老护理员;安心颐和养老院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合作引进养老人才等等,并强调用人单位要保障本单位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安排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应保障其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建立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挂钩的激励机制。

  三、关于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为提升整体养老人才素质,落实养老服务业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区民政局通过与省厅培训中心合作以“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我区养老院院长,以“送教上门”方式培训75名养老护理员,保障人才有效供给。邀请专家开展讲座及委托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内部培训等方式,从养老安全管理规范、老年人权益保护以及老年人基础护理知识等方面对辖区内养老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2023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448人次,2024年仍有计划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预计培训达373人次。同时,我区养老机构福州市西园老年公寓和福州市晋安区华煦养老院于2022年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第二批养老人才实训基地,为创新打造镇街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结合全省终身教育提质培优实验项目——“银龄手工坊”,2024年我局确定鼓山中心、岳峰中心、茶园中心、象园中心为镇街级首批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队伍“四员”培训,为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服务等方面支持,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次,为培训学员提供符合条件的用餐保障。

  四、关于建立登记加强管理监督的建议。我区按要求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国养老服务人才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逐步与各地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建立数据对接共享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和大数据管理,开展养老服务人才调查、统计、评估和信用公示;“智慧养老平台”开设每日护理员打卡任务,实时监测养老机构人员管理情况。对接职业技能鉴定站为有意向参加鉴定考试的养老护理员报名,通过四级鉴定考试的学员可申领1000元补贴,通过五级鉴定考试的学员可申领700元补贴,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五、关于加大宣传扩大志愿服务的建议。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专业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我区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银龄志愿者每周到养老机构为长者做健康科普讲座、普法宣传和义演等公益活动并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去为行动不便的长者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给予社工站15万元/年、“五社联动”20万元/年为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养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组建了一支由村居网格员、助老员、社工、志愿者等组成的共计318人的探访关爱队伍,常态化为1256名孤寡、高龄独居以及失能、重残等7类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访服务,年服务达17400人次,到2025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力

  联系人:张维庭

  联系电话:17758332685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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