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44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29 11:18

陈少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学生涉案“帮信罪”的建议》(第20244005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引进检察官或法官、律师作为法律副校长,结合学生实际需要开设普法课程,我们非常赞同您的观点,这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区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对未成年各方面教育、保护工作,从2018年8月起,区司法局积极谋划如何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组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治副校长队伍。

  一、整合资源,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今年,区司法局从专职律师队伍中,择优选聘30名律师担任区属3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历经七年时间,法治副校长配备已经全覆盖,共筑“法治校园”,取得良好效果。

  二、注重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结合法治副校长自身工作经历,设置了不同类型的法治课堂,如:专职律师围绕学校领导、班主任如何依法履职,学生如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问题,与师生交流;公职律师们则从“法”的产生、“法”的作用、规定,以及“国家宪法日”的有关制度设计,向学生们讲解法律基本知识。同时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制定法治副校长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开展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参与研究制定学校法治教学规划;三是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学校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四是协助学校做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五是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校园违法犯罪案件;六是配合学校处理好其它法律工作。

  三、提前谋划,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保障法治课程课时并充实课程内容。开展“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等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项普法行动。大力推进青少年普法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广实践式、体验式教学方法。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健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落实责任,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每年编制印发《晋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晋安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宪法》《民法典》《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被列入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单位的普法内容,并对“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通过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可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相信在我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晋安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必将稳步提高。     

  感谢您对我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翁溯炜

  联 系 人:黄 燕

  联系电话:0591-83953296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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