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助推我区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1+N”模式、智慧服务共享平台、优化城区物流货车配送等措施符合物流业发展的方向,对促进我区物流业发展有积极作用,我局将在今后的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中结合实施。
二、目前福州市物流政策已初步拟定物流业扶持政策,针对智慧物流园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给与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扶持。
三、关于城市物流货车通行问题。福州市目前已放宽城区道路载货汽车通行限制。城区二环路以内重中型货车限行时间由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外地轻型货车三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二环路以内每日6时至22时限行,对于重点工程运输车辆、民生物资配送车辆、应急抢险保障车辆等确需通行限行道路的,可通过“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自行网上备案通行。
分管领导:陈立锋
联 系 人:郑灵岗
联系电话:88007909
晋安区商务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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