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12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1-04-23 16:18

吴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优质高效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12017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短板,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近年来晋安区出台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区“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和《晋安区居家和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我区鼓励、支持养老从业人员提升技能,积极组织辖区内养老从业人员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连续两年将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我区委托专业化培训机构为60名养老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护理员通过培训均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我区计划年内完成至少400名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目前已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完成了300名人员培训。今年年初,我区邀请台湾专家,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及社工机构代表召开台湾社区养老经验交流座谈会,对镇街及村居养老工作者进行了培训。此外,《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专业人才培养,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专业人员按照不同的学历实行不同标准的入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非在编护理人员给予在职奖补,我区按照政策予以落实。

  二、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我区于2017年5月30日成立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3月6日成立晋安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至少16次以上会议,研究出台养老政策文件及落实,统筹协调养老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晋安区居家和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均根据晋安区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养老工作发展。从2017年开始每年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考评指标,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价。对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制定了《晋安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其专款专用。

  三、关于深化医养融合。晋安区积极推进养老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西园老年公寓建成全市首家内设的护理院——长青护理院,并已全面开通省市异地医保;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设立福州华煦济康医院,目前正在申请开通医保服务;日溪乡敬老院、卫生院一体化建设,提升改造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新店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家园模式)通过内设医务室解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其余养老机构也都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金琳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591-83615693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4月19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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